(一)、执行委员会(EC)
现行的执委会(Executive Committee,简称EC)方式是1955年定下的,该年的成员协会代表大会(General Assembly Meeting, 简称GAM)确定,会上除选举主席、副主席外,还要选举四位执委。从1974年以后FIDIC章程又规定,执委会成员不作为自己成员协会的代表。从1984年开始,执委会成员在GAM上投票选举。在1985年GAM上,决定执委会成员最多9人。
职责范围:
(1)负责执行和管理按照章程规定的明确不属于全体成员协会代表大会权限内的菲迪克的全部事务。
(2)实施全体成员协会代表大会的决议。
(3)撰写年度报告,制定和修改细则,签署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报请成员协会代表大会批准。
(4)任命各常设委员会和工作组的成员,批准他们的职责范围,并监督他们的工作。
(5)根据需要,提名负责联络的人员。
(6)进行菲迪克战略规划,包括:
-对影响我们行业发展的情况进行持续的评估。
-必要时制订行动计划重新定位菲迪克。
-评审并更新现行的战略计划。
(7)必要时定期评审并更新或制定新的策略。
(8)必要时,代表菲迪克在全球范围内保持并提升它的形象,包括:
-同与我们行业利益有关的适当层次的国际组织和官员保持联系。
-执委、秘书长和总经理定期访问各国成员协会。
-向有关各方和媒体提供菲迪克在有关问题上的观点。
-在所有出版物和提出的文件中保持高度专业的形象。
-与各成员协会合作,支持他们的提高形象的计划。
执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三次会议,其中一次在年会期间召开。执行委员会将以上职责托付给其成员。执委会成员之一,传统上是司库或主席,负责秘书处的行政工作。
(二)、委员会
1、裁决评审委员会(APA)
职责范围:
(1) 协同秘书处,为申请加入菲迪克争端仲裁员主席名单的人员,安排适当的培训,包括帮助选择培训老师。
(2) 评审申请列入名单的人员和培训,每两年对每个列入名单人员的继续适应性进行审核,并做出纳入名单的建议。
(3) 与其他委员会保持联络,如可行,推动对研讨会的兴趣。
2、业务实践委员会(BPC)
职责范围:
(1) 从成员协会获取其成员公司最感兴趣的业务问题。
(2) 找出一些问题,菲迪克可以做开创性工作,或者对某些具体问题,协调并提供世界上已有知识。
(3) 制订“最佳实践”指南等,并向执委会推荐产品的交付机制。
(4) 建议设立工作组形成成果,在此方法解决问题最有效时使用。
(5) 监督在某些重要领域的发展,并向成员协会提供有关信息。这些领域包括:风险识别与管理、保险趋势、业务管理、根据质量选择工程咨询服务以及质量管理体系。
3、实力建设委员会(CBC)
职责范围:
(1) 使用客观标准和可用信息,分析各成员协会和咨询企业的实力差距。利用差距分析来突出委员会做出的努力,并推荐菲迪克和各成员协会数据收集的工作。
(2) 把提高成员协会和企业的实力建设,作为联合会内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并确保每次年会都有实力建设的项目。
(3) 向菲迪克提供有关支持实力建设措施的信息,重点是菲迪克的年度调查及其按国别、行业的实力数据收集方面的作用。
(4) 提高所有成员协会的企业基准水平。向各成员协会提供调查方法、定义和解释的指导,以达到国际可比的基准调查的目标。
(5) 找到发展中国家工程咨询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制定积极而有意义的措施,以便通过菲迪克支持的各国成员协会设法缓解。制定联网、采购和培训所需的支持性材料和计划,使各成员协会做出努力提高本国市场的商务条件。
(6) 监测国际金融组织的采购实践,推动菲迪克进行对行业和终端用户受益的实践变化。
(7) 引导自我持续的、财务上有收益的、由菲迪克发起的管理培训计划的发展。使用现有的菲迪克在专门领域(比如廉洁管理)的培训资料,以及菲迪克的实践指南:专业服务企业的业务和新培训资源手册。制定菲迪克培训材料开发和课程交付的优先顺序,以便达到菲迪克的预见度。
(8) 当菲迪克和通过成员企业经菲迪克不可实现的相当利益时,要与从事与咨询有关的实力建设的其他组织建立联系。通过这些联系,促进菲迪克的计划,并提高其有效性。
(9) 鼓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成员协会建立实力建设的联系和培训计划(如:越南协会 – 澳大利亚协会模式)。通过提供培训材料,帮助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方式,推动这些工作的开展。目标是总是保证至少有三个可行的培训项目。
4、年会委员会(ConfC)
职责范围:
(1)、目标
年会委员会的目标是:
〔1〕建立菲迪克年会的组织结构,这个组织向来是以特定方式建立的。
〔2〕为不断发展的主题思想创造机会。
〔3〕解决GTF和菲迪克内部其他部门和各委员会所关心的问题。
〔4〕制定战略提高年会的效力、关联性和吸引力。
〔5〕调研年会的其他可行模式。
〔6〕调研年会、主任和秘书长会议和成员协会代表大会之间的联系,看是否有必要同时召开。
〔7〕帮助年会主办方制定年会主题和内容。
〔8〕分析并决定年会的目的。
〔9〕考虑风险和收益的分配。
〔10〕确定收益目标。
〔11〕评审并修改现行的菲迪克会议手册,以便为修改提出建议。
(2)、工作范围
〔1〕目的
要扼要调研年会的原来目的和历史发展,深入分析目前和将来需要,包括全球的和地区需求。为了直接解决会员关心的问题和对将来的期待要对成员协会进行调查,制定可选战略来提高年会的效力、关联性和吸引力。
将对目的进行分析,并根据以下的小组提出意见:
商务/业务
教育/专业
媒体和形像
管理和章程(成员协会代表大会)
社交和菲迪克大家庭
〔2〕形式和结构
将根据建议的目的调研可供选择的会议方式和模式,提出建议作为今后首选的一种或几种方式。调研年会、主任和秘书长会议、成员协会代表大会之间的联系,看是否有必要同时召开。将调研各区域会议的可行性。在巴黎年会经验的基础上,加强青年咨询工程师的参加年会的情况。
〔3〕选择开会地点
调研可供选择的会议地点的程序并推荐出首选的建议。选择会议地点的关键标准之一是看能否确保会议财务成功。地点是否便于代表来去也应该着重考虑。
〔4〕主题
应该对不断发展中的主题理念进行调研,制定选题的指导原则。主题绝不能过分。
〔5〕帮助主办方
帮助主办方制定指南,确定会议主题和内容。执委会和/或年会委员会成员要商定帮助主办方的计划。
〔6〕风险和报酬的分配
-制定基本的财务计划(开支和收入)。
-制定准备会议项目和财务计划等的基本时间表。
-确定参加每次年会人数的适当数量。
〔7〕会后报告和调查
分析会后报告,上次会议有关主题、出席情况等的统计表,以及来自于成员协会和个人的建议,并纳入年会委员会的建议。
〔8〕年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分析菲迪克和年会主办方就会议管理和组织上的各自责任,提出建议。并对现行指南进行必要修改以确保年会能体现最高专业化标准。要考虑菲迪克秘书处人员和技术的限制,研究其他可能的例如专业会议组织方资源。
〔9〕修改FIDIC 年会手册
现行FIDIC年会手册要进行全面分析,并在年会委员会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修订。2004年修订、提请执委批准的手册,可供各成员协会使用。
5、合同委员会(CC)
职责范围:
(1) 向执委会建议应由FIDIC编制或更新的合同条件和相关文件。
(2) 根据需要协助秘书处设立工作组,定期监督他们的工作,并对提交给执委会的文件进行最终审核。
(3) 协助秘书处处理对文件意义的解释而产生的问讯。
(4) 和秘书处一起与对FIDIC合同条件感兴趣的组织进行联络。
(5) 为研讨会和座谈会推荐适当的议题和演讲人。
6、财务委员会(FinC)
职责范围:
(1) 对当前产品和服务价值的评估。
(2) 对当前和未来市场的考虑。
(3) 寻找增加收入的机遇(横向考虑)。
(4) 评估机遇的可行性,预测收入、风险和时间的状况。
(5) 介绍可供选择的方案与战略发展和相关商务计划;其中包括合适的商务伙伴的确定。
(6) 提出关于年度商务计划和预算的建议。
7、廉洁管理委员会(IMC)
职责范围:
(1) 在发展需求方的廉洁管理过程、补充菲迪克的供应方的工作方面,要与我们的国际伙伴:各国际金融机构(IFIs)、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透明国际 (TI)进行合作。
(2) 就有关廉洁管理和新的国际倡议问题,协助执委会。
(3) 促进业务廉洁管理体系(BIMS)作为遏止腐败的有效的公司管理手段的应用。
(4) 追踪并支持BIMS在各成员协会的会员咨询企业间的培训和实施计划。
(5) 支持BIMS 用户论坛的成立和有效运行。
(6) 与秘书处一起,与那些对业务廉洁管理感兴趣的组织保持联系。
8、会员委员会(MemC)
职责范围:
(1) 新成立国家中潜在的成员协会。
(2) 确定哪些国家有可以确定的工程咨询业。
(3) 确定是否已有一个土木工程行业协会,如果有,确定细节和联系人。
(4) 对成员协会作初步接触,并确认成员协会的具体情况及其对FIDIC感兴趣的程度。
注:这就要求一套介绍“菲迪克——是什么团体,能为你做些什么”的材料。
(5) 制定战略和计划,使潜在的成员协会加入FIDIC。可以先通过支持会员阶段。
(6) 现有成员协会。
9、风险和责任委员会(RLC)
职责范围:
(1) 确定对工程咨询业的风险与责任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制定其应对战略。
(2) 监测全世界的职业责任的情况和保险,并定期向执委报告重大意义的发展趋势。
(3) 监测并报告全世界承包的趋势、减轻客户风险的战略和立法的框架。
(4) 制订关于风险管理、责任和保险方面的最佳实践工具和指南。
(5) 根据需要,协助秘书处设立工作组,并对其提交给执委的最终建议进行监督。
(6) 通过秘书处对与上述问题有关的其他委员会保持联系。
10、可持续发展委员会(SDC)
职责范围:
(1) 为了扩大项目可持续管理(PSM)在相关行业组织、投资机构、非政府组织、以及联合国机构的认可程度和应用,使项目可持续管理(PSM)成为确定可持续发展项目的目标和计量的标准。
(2) 确定和选择适当的行业组织、投资机构、非政府机构以及联合国机构,支持上述的第一项,于2005年早期开始实施的可持续原则的实际应用的进一步开展。
(3) 从2005年早期开始以书面、演讲和研讨会的形式,建立和实施系统的沟通和教育计划,以便完成上述第一项。
(4) 设计一个实施和采用PSM的商务模型。如果工程咨询业、它的客户和利害关系方采用了PSM,将为菲迪克开辟多少财源?正如LEED或BREEAM那样?需要多少投资?何时投资和预期收益如何?有什么风险? 2005年早期就开始这项工作。2005年内进行测试和修改。
(5) 鼓励并倡导召开会议和座谈会,以便在工程咨询业内部、客户组中和其他利害相关方中组织中,宣传和推动PSM。如果第一、二项工作成功被接受,这项工作计划于2005年后期和2006年初期开始实施。
(6) 2005年开始,建立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项目完成和技术提升的知识基础,从中可以分享最佳实践和吸取的教训。
(7) 鼓励从2005年中期开始把PSM的原则和实践做法纳入到产业政策程序、采购文件和质量保证计划中去。
(三)、工作组
1、非洲分会工作组 (GAMATF)
职责范围:
(1) 确定非洲咨询工程师所面临的重大的问题及其优先顺序。
(2) 评审GAMA现在的模式和运作方法,包括它的章程和业务计划。
(3) 制定适合非洲当地和国际使用的、能鼓励聘用当地咨询工程师的菲迪克采购政策。对菲迪克的要求只是制定并在国际上推广这一文件;成员协会主要是进行当地推广和宣传。文件上的菲迪克标识具有国际权威性,有助于当地企业游说他们的政府。
(4) 为菲迪克建立一个框架,以便使非洲会员向国际贷款机构更清楚表达他们的想法,使捐赠机构特别是采购领域的机构有政策可依。菲迪克每年走访非洲开发银行的做法是实现这个目标的方式之一。
(5) 为菲迪克的各非洲成员协会及其会员企业设立最低标准,对他们的业绩设立一个时限。这将为成员协会提供一个基准,从而确保最低标准。这还可包括授权出席主任和秘书长会议、参与各委员会的最低限度、委托完成各种调查报告和年报等。菲迪克的会员资格,应该对各成员协会、各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应该有一定实际意义。
(6) 在非洲企业中建立工程咨询实践的实力建设的框架。
(7) 建立一个为促进非洲会员企业和国际咨询企业间的合资、合伙以及区域和国际联系网络的框架。要积极促进所有成员协会参加菲迪克年会,包括公开征求论文,从中可选聘年会的演讲人。这样会使年会演讲人的范围更广泛。
2、战略审查工作组(SRTF)
职责范围:
(1) 对照已发表的《设计我们的未来》,评审工作组的21世纪建议的业绩(过去和现在的)。
(2) 评审1998年以来的对工程咨询业有影响的国际焦点、形势的变化,包括预测的趋势。
(3) 评审能改变战略重点的菲迪克和成员协会会员资格的变化。
(4) 评审成员协会对菲迪克目前的看法、理念和要求等。
(5) 调查和访问成员协会对于明确上述工作将是必要的。
(6) 全球化问题要结合上述(3)中列出的治理工作组(Governance Task Force)的建议来考虑。
(7) 考虑菲迪克的工作重点。
(四)、论坛
1、质量管理论坛(QMF)
职责范围:
(1) 向执委会提出有关质量问题的事项准备所需文件方面的建议。
(2) 收集和发布关于咨询行业内部质量管理经验的信息,包括培训计划。
(3) 推广持续改进的理念。
(4) 在向客户提供服务时,推广和建议关于质量管理的应用;培育效率高、作用大的工程咨询业。
(5) 制定为咨询行业使用的适当的国际标准指南。
2、青年咨询工程师论坛(YPF)
职责范围:
(1) 协助执行委员会处理在菲迪克的活动中有关青年咨询工程师的事宜。
(2) 组织有关青年咨询工程师事项的电子邮件往来或网上论坛讨论。
(3) 就青年咨询工程师有关问题与各委员会、工作组保持联系。
二、现有的FIDIC成员协会名单(截止到2006年12月)
1、博茨瓦纳
2、埃及
3、加纳
4、肯尼亚
5、马里
6、摩洛哥
7、纳米比亚
8、尼日利亚
9、南非
10、坦桑尼亚
11、突尼斯
12、乌干达
13、赞比亚
14、津巴布韦
15、澳大利亚
16、孟加拉国
17、中国
18、中国香港
19、中国台北
20、印度
21、印度尼西亚
22、伊朗
23、日本
24、韩国
25、马来西亚
26、尼泊尔
27、新西兰
28、巴基斯坦
29、菲律宾
30、新加坡
31、斯里兰卡
32、泰国
33、越南
34、阿尔巴尼亚
35、奥地利
36、阿塞拜疆
37、白俄罗斯
38、比利时
39、波斯尼亚
40、保加利亚
41、克罗地亚
42、捷克
43、丹麦
44、爱沙尼亚
45、芬兰
46、法国
47、德国
48、希腊
49、匈牙利
50、冰岛
51、爱尔兰
52、以色列
53、意大利
54、拉脱维亚
55、立陶宛
56、卢森堡
57、荷兰
58、挪威
59、波兰
60、葡萄牙
61、罗马尼亚
62、斯洛伐克
63、斯洛文尼亚
64、西班牙
65、瑞典
66、瑞士
67、土耳其
68、英国
69、加拿大
70、厄瓜多尔
71、墨西哥
72、苏里南
73、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74、美国
75、巴林
76、沙特阿拉伯
目前,FIDIC除了76个成员协会会员外,还有通讯会员、附属会员和支持会员。
三、FIDIC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FIDIC认为工程咨询业的工作对于取得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充分有效地进行工作,不仅要求咨询工程师不断提高自身的学识和技能,而且也要求社会必须尊重咨询工程师的诚实与正直,信任咨询工程师的判断并给予合理的报酬。
所有FIDIC成员协会都同意以下行为准则,并认为如果希望社会能对咨询工程师有这种必要的信任,这些原则对其成员的行为是极其重要的:
1.对社会和咨询业的责任
咨询工程师应:
承担咨询业对社会所负有的责任。
寻求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解决方案。
始终维护咨询业的尊严、地位和荣誉。
2.能力
咨询工程师应:
保持其知识和技能水平与技术、法律和管理的发展一致,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运用应有的技能、谨慎和勤勉。
只承担能够胜任的任务。
3.廉洁
咨询工程师应:
始终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并廉洁、忠实地提供服务。
4.公正
咨询工程师应:
公正地提供专业建议、判断或决定。
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潜在的利益冲突,都应告知客户。
不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判断的酬劳。
5.对他人公正
咨询工程师应:
推动"基于质量选择咨询服务"的理念。
不得故意、无意损害他人的名誉或生意。
不得直接、间接地抢已委托给其他咨询工程师的生意。
在通知该咨询工程师之前,并在未接到客户终止其工作的书面指令之前,不得接管该工程师的工作。
如被邀请评审其他咨询工程师的工作,应以恰当的行为和善意的态度进行。
6.反腐败
咨询工程师应:
既不提供也不收受任何形式的酬劳,这种酬劳意在试图或实际:a) 设法影响对咨询工程师选聘过程或对其的补偿,和(或)影响其客户,b) 设法影响咨询工程师的公正判断。
当任何合法组成的机构对服务或建筑合同的管理进行调查时,咨询工程师应充分予以合作。 |